(原标题: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 9月 24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上城区迪凯·城星国际 A座 17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82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77,318,60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75.2881 (四)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孙斯薇女士主持。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人,出席 7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人,出席 3人; 3、董事会秘书周菡语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议案中《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的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的 2/3以上审议通过,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的 6项议案均已审议通过。 3、议案表决结果由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网络投票服务平台提供。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劳正中、章磊中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