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提议公司回购股份暨落实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广东奥普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治临先生、卢盛林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许学亮先生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落实 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提议内容包括: - 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 用途: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 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 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数)。 - 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方案决议前 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 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