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修定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 第一条:增加职工合法权益保护,更新依据的法规。
- 第八条:增加董事长辞任时法定代表人变更的规定。
- 第二十二条:更新增加资本的方式。
- 第二十三条:增加违反规定减少注册资本的责任。
- 第二十九条:调整发起人股份转让限制,增加股份限制转让期内出质的规定。
- 新增第三十一条:禁止公司控股子公司取得本公司股份。
- 第三十三条:更新股东权利,增加查阅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的规定。
- 第三十四条:调整股东查阅信息的要求。
- 新增第三十六条:规定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不成立的情形。
- 第三十五条:更新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撤销的规定。
- 第三十六条: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违反规定时股东的诉讼权利。
- 第四十条:更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损害公司利益的规定。
- 第四十一条:调整股东大会职权,增加股东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的规定。
- 第四十二条:更新对外担保的规定。
- 第四十四条:更新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情形。
- 第四十五条:更新公司召开股东会的地点和形式。
- 第四十六条:更新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的内容。
- 第四十九条:更新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规定。
- 第五十四条:调整提案权的股份要求。
- 新增第六十一条:允许股东会召开会议和表决采用电子通信方式。
- 第六十八条:更新股东大会主持人的规定。
- 第七十六条:更新股东会决议分类。
- 第九十五条:更新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 第九十六条:更新董事选举、任期和兼任限制。
- 第九十七条:更新董事忠实义务。
- 第九十八条:更新董事勤勉义务。
- 第九十九条:更新董事连续缺席董事会的规定。
- 第一百零三条:增加董事执行职务给他人造成损害时公司的赔偿责任。
- 新增第一百零七条:公司可以为董事投保责任保险。
- 第一百零七条:更新董事会职权。
- 第一百一十条:更新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规定。
- 第一百一十三条:更新副董事长职责。
- 第一百一十九条:更新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间。
- 新增第一百二十二条:允许董事会召开会议和表决采用电子通信方式。
- 第一百一十九条:更新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规定。
- 第一百三十四条:增加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给他人造成损害时公司的赔偿责任。
- 第一百四十五条:更新监事会职权。
- 第一百四十六条:更新监事会会议召开和决议通过的规定。
- 新增第一百五十三条:允许监事会召开会议和表决采用电子通信方式。
- 第一百五十三条:更新公司利润分配的规定。
- 第一百五十四条:更新公积金使用的顺序。
- 第一百七十三条:更新公司合并的通知方式。
- 第一百七十五条:更新公司分立的通知方式。
- 第一百七十七条:更新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通知方式。
- 新增第一百八十五条:允许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弥补亏损。
- 第一百七十九条:更新公司解散的原因。
- 第一百八十条:更新公司延长营业期限的规定。
- 第一百八十一条:更新公司解散后清算组的组成。
- 第一百八十三条:更新清算组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方式。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章程中“股东大会”统一修改为“股东会”。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后实施,并最终以河北省沧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文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