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于 2024年 9月 20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分别与债权人江苏东方资管、中建投租赁签订债务代偿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协助解决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宜,推动公司顺利完成预重整及重整工作,公司、子公司分别与债权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和中建投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债务代偿协议,上述债权人自愿以其债权等额代偿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上述金额合计 75,198.95万元。协议自各方本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自公司破产重整获得苏州中院裁定受理之日起生效。该议案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董事王伟峰先生和陈辉先生均担任关联方江苏中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董事,均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