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具备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计划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和可操作性。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