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的审核意见)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年第三次会议的审核意见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4年 9月 14日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年第三次会议,对《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建“伊吾广汇 1500万吨/年煤炭分质分级利用示范项目”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表决结果:同意 4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审议通过并发表审核认可意见如下: 本次拟投资建设的项目生产规模和产品方案符合国家政策指导,工艺先进、技术成熟可靠、具备建厂条件,具有明显的经济效益、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项目的投建切实可加速促进资源优势转化,不断增加行业竞争能力,为公司持续增量提供新动力,完全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的实际需求,具有实施的可行性、必要性及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