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为满足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解决公司债务问题,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优化公司资本结构,促进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 285,292.80万元,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24年 6月末,公司因金鼎锌业合同纠纷案尚有应付金鼎锌业返还利润款本金 42,343.33万元及延迟履行金 20,935.20万元,且存在短期借款 71,012.00万元,合并口径的资产负债率为 82.78%。本次发行部分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债务,包括偿还金鼎锌业返还利润款本金及延迟履行金、短期借款。公司控股股东蜀道集团拟通过认购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为公司注资、纾困。
受金鼎锌业合同纠纷案导致的债务负担过重影响,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本次发行部分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利于加大原材料、库存产品备货量、提升产能利用率,提升盈利能力。通过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公司控股股东蜀道集团持股比例将得到提升,有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的治理标准建立了以法人治理结构为核心的现代企业制度,并通过不断改进和完善,形成了规范的公司治理体系和完善的内部控制环境。在募集资金管理方面,公司按照监管要求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及监督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有可行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将有所增加,有利于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市场竞争力,推动公司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资本实力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均会有所增长,资产负债率将相应下降,公司的债务负担将得以解决、资本结构将得到优化,有利于增强公司的偿债能力,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为公司后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综上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符合国家相关的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财务状况和未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解决公司债务问题,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有助于促进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实现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最大化,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