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致: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于 2024年 8月 31日在指定披露媒体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载明了会议的时间、地点、会议审议的事项,说明了股东有权出席,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行使表决权及有权出席股东的股权登记日,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办法、联系电话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4年 9月 18日 14:30如期在北京市丰台区科兴路 7号 3层 308公司会议室召开,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和内容与公告内容一致。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了以下议案: 1. 《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2. 《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记名投票方式对前述议案进行了表决,并由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和见证律师清点了现场投票表决情况。
综合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投票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结果如下: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获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