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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飞储存: 音飞储存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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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音飞储存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南京音飞储存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 9月 1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殷华街 470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5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61,666,93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54.9551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刘子力先生主持,会议对议案进行了审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人,出席 7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人,出席 3人; 3、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A股|161,445,636|99.8631|168,700|0.1043|52,600|0.0326|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为涉及以特别决议通过的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崔洋、刘明明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提案、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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