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昱能科技: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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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3/9/13,由董事长提议 | | --- | --- |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2023年 9月 12日~2024年 9月 11日 | | 预计回购金额 | 10,000万元~20,000万元 | | 回购价格上限 | 156.96元/股 |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 实际回购股数 | 174.3788万股 | |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1.1158% | | 实际回购金额 | 16,167.411961万元 |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42.95元/股~128.99元/股 |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年 9月 1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2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

因公司进行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上述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于 2024年 7月 3日由不超过人民币 220.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56.96元/股(含)。

二、回购实施情况

1、2023年 10月 1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2、截至 2024年 9月 11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期限已届满,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公司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743,788股,占公司总股本156,277,435股的比例为 1.1158%,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28.99元/股,最低价为 42.95元/股,回购均价为 92.7143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61,674,119.61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目前上述已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3、本次股份回购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股份,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的规定及公司回购方案的内容。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已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照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4、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首发超募资金,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本次回购股份有利于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同时可以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变动表

| 股份类别 | 回购前 | 回购前 | 回购完成后 | 回购完成后 | | --- | --- | --- | --- | --- | | 股份类别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54,904,537 | 49.02 | 75,690,352 | 48.43 |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57,095,463 | 50.98 | 80,587,083 | 51.57 | |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0 | 0.00 | 1,743,788 | 1.1158 | | 股份总数 | 112,000,000 | 100.00 | 156,277,435 | 100.00 |

注 1:本次回购期间,上海东方证券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首发战略配售限售股 840,000股于 2024年 6月 11日上市流通。 注 2:公司股份总数变动主要系公司 2023年度权益分派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所致。

五、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计划总计回购股份 1,743,788股,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发布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

若公司未能将本次回购的股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股份注销、减少注册资本、修改《昱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相关备案手续等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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