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买卖合同纠纷案))
证券代码:002694 证券简称:顾地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6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买卖合同纠纷案)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审理过程中,收到民事裁定书、传票。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复议申请人、被告。 3、涉案金额:56,116,340.80元人民币。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尚不能确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5、邯郸顾地塑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邯郸顾地”)已于 2018年 3月从公司完全剥离,不再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近日,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裁定书》【(2024)京 0106民初 8097号之一】和《民事传票》。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变更诉讼请求情况及进展情况 (一)基本情况 复议被申请人(原告):中工工程机械成套有限公司 被告一:邯郸顾地塑胶有限公司 复议申请人(被告二):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一邯郸顾地给付原告货款 56,116,340.80元; (2)判令原告对被告一邯郸顾地名下的邯郸市国用(2012)第 H010029号土地、邯马城房权证字第 090100193号房屋、邯郸市国用(2012)第 Hl0031号土地及在建工程以及机器设备折价或者拍卖、变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3)判令被告二顾地科技对被告一邯郸顾地的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判令二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二)变更诉讼请求情况 2024年 6月 13日,在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举行公司与中工工程机械成套有限公司、邯郸顾地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庭前会议,中工工程机械成套有限公司向法院递交了《中工工程机械成套有限公司》,主要内容如下:
申请事项: 1、新增二项诉讼请求,即:(5)判定被告一给付原告违约金(计算至 2024 年 3月 6日的违约金为 9,598,213.17元;剩余违约金以 56,116,340.8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 13.2%,自 2024年 3月 7日起计算至实际还清之日止);(6)判令被告一给付原告律师费 100万元; 2、变更原第三项诉讼请求为:(3)判令被告二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告一邯郸顾地塑胶有限公司的第(1)项、第(5)项、第(6)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进展情况 2024年 5月 9日,公司收到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传票》及《起诉书》,传唤案由为买卖合同纠纷,案号:(2024)京 0106民初 8097号,开庭时间为 2024年 6月 13日。同时,公司募集资金账户部分资金于 2024年 5月 7日被冻结,冻结金额为:56,116,340.80元人民币。
2024年 6月 13日,中工工程机械成套有限公司向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递交了《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
2024年 6月 9日,公司向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递交了《复议申请书》,请求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依法撤销(2024)京 0106民初 8097号《民事裁定书》,撤销对公司名下账户存款的保全措施。
2024年 9月 11日,公司收到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4)京 0106民初 8097号之一】,裁定驳回公司的复议请求。同日,公司收到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传票》,传唤事由为开庭,开庭时间为 2024年 9月 26日。
二、本次诉讼的判决情况 本次诉讼法院暂未开庭审理。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次诉讼因法院暂未开庭审理,诉讼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尚不能确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特此公告。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 9月 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