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省药用玻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27日发布,载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召开方式、审议事项等。现场会议于2024年9月12日在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城药玻路1号山东药玻公司研发大楼辅楼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长扈永刚主持。会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本次会议合计579人出席,代表股份191,063,8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791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票占99.9333%,反对票占0.0523%,弃权票占0.014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