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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峰汽车: 关于“泉峰转债”2024年付息的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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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泉峰转债”2024年付息的公告)

股票代码:603982 股票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4-053
债券代码:113629 债券简称:泉峰转债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泉峰转债”2024年付息的公告
可转债付息债权登记日:2024年9月13日
可转债除息日:2024年9月18日
可转债兑息日:2024年9月18日
本次付息为公司可转债第三年付息,计息期间为2023年9月14日至2024年9月13日。本期可转债的票面利率为1.0%,即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的可转债兑息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含税)。
公司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
可转债个人投资者(含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即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的可转债兑息金额为人民币1.00元(税前),实际派发利息为人民币0.80元(税后)。
对于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居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即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的可转债实际派发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含税)。
对于持有本期可转债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非居民企业,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1年第 34号)规定,自 2021年 11月 7日起至 2025年 12月 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持有人实际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元的可转债派发利息金额为人民币 1.00元(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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