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且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说明)
公司拟通过发行A股股份的方式购买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鲲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深业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远致富海十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海口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96.08%股份。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交易价格尚未最终确定。本次交易预计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前三十六个月内,公司实际控制人一直为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未发生过变更。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为深圳市国资委。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 的重组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