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A股股份的方式购买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鲲鹏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深业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远致富海十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海口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万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96.08%股份。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截至2024年9月4日,公司不存在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