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会后事项承诺函)
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会后事项承诺函。公司 2024年 1-6月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 14,148.00万元,相较于 2023年 1-6月同比减少 72.8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 7,953.65万元,相较于 2023年 1-6月同比减少 80.76%。公司 2024年 1-6月业绩波动不会对公司当年及未来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 2024年 1-6月业绩波动不会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 2024年 1-6月业绩波动不构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实质性障碍。发行人自前次会后事项承诺函出具日(2024年 5月 13日)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期间满足全部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