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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普检测: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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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3008 证券简称:开普检测 公告编号:2024-033

许昌开普检测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2024年 8月 26日,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4年半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3.50元(含税),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截至 2024年 6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为 104,000,000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36,400,000.00元(含税)。

2、自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预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本公司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4,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3.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3.1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700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35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 9月 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 9月 9日。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年 9月 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4年 9月 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 ---|---|---| | 1|08*151|许昌开普电气研究院有限公司| | 2|00427|姚致清| | 3|00**940|李亚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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