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北京金橙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规范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干预选聘过程。
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执业资格、固定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控制制度,熟悉财务会计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执业质量记录。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可通过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单一选聘等方式进行,选聘结果应及时公示。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一般程序包括财务部门准备、审计委员会审议、财务部门执行选聘、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批准等步骤。审计委员会可通过多种方式调查拟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诚信情况。选聘评价要素包括审计费用报价、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等。
审计费用报价得分计算公式为:审计费用报价得分=(1-∣选聘基准价-审计费用报价∣/选聘基准价)×审计费用报价要素所占权重分值。原则上不得设置最高限价,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 20%以上需说明原因。董事会审议通过选聘议案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计委员会应对会计师事务所本年度审计工作完成情况及其执业质量做出全面客观的评价。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实际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五年的,之后连续五年不得参与公司的审计业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可不采用公开选聘方式,由审计委员会评价并审核通过后,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进行续聘。
公司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包括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出现重大缺陷、审计人员和时间安排难以保障公司按期披露年报信息、会计师事务所要求终止对公司审计业务等。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时,需事先通知会计师事务所,并允许其陈述意见。审计委员会在审议改聘议案时,应约见前任和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双方的执业质量作出合理评价。
审计委员会应对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检查结果应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应提高信息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规。公司对选聘、应聘、评审、受聘文件和相关决策资料应当妥善归档保存,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十年。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的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