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认为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计提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