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能股份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获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8月29日,公司收到间接控股股东福建省能源石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发的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函》。福建省国资委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9亿元。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须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