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作为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事项进行了核查。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90,000,000 股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2,440.00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3,495.47 万元,超募资金总额为 33,495.47 万元。募集资金将用于硅基 OLED 显示器生产线技改项目、前沿超低功耗显示及驱动技术工程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及补充营运资金。
公司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取得的超募资金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1.63 元/股(含)。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根据公司经营和未来发展规划,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有利于提升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将促进公司盈利能力等经营业绩的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