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乐鑫科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24年 9月 5日
乐鑫科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须知
一、股东大会设会务组,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须在会议召开前 2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以及参会回执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四、股东(或股东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和表决权等各项权益。如股东(或股东代表)欲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可在签到时先向大会会务组登记。 五、为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在就股东的问题回答结束后,即进行现场表决。现场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股东以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六、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七、公司聘请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八、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股东大会会议,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会议开始后请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尊重和维护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 九、股东(或股东代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
乐鑫科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时 间:2024年 9月 5日(星期四)下午 14时 00分 地 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碧波路 690号 2号楼 101室 召集人: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主 持:董事长 Teo Swee Ann(张瑞安)先生
一、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代表股份数情况 三、审议议案 1.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四、股东发言和集中回答问题 五、提名并选举监票人、计票人 六、宣读投票注意事项及现场投票表决 七、宣布现场表决结果及网络投票结果 八、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 九、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乐鑫科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一: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本次注册资本变更的具体原因如下: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80,789,724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后剩余股份总数 78,261,241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1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4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78,261,241.00元,转增 31,304,496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 112,094,220股。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激励对象第四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 27,440 股;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 7,368股;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 16,174股;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 43,303股。该部分股票均为普通股,已于 2024年 6月 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激励对象第四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 7,280 股;2020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 297 股;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 3,919股;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 430股。该部分股票均为普通股,已于 2024年 8月 1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至此,公司股份总数由普通股 80,789,724股变更为普通股 112,200,431股;公司注册资本由 80,789,724元人民币变更为 112,200,431元人民币。
基于以上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相关情况,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
本次修订章程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相关部门办理公司工商变更事宜,具体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管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8月 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乐鑫科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
现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请予审议。该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