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该制度明确了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义务,规定了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履职要求等内容。董事会秘书需具备良好的个人品质、职业道德及必要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资格证书。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管理等工作,并对公司治理运作和信息披露的重大经营管理事项进行合规性审查。此外,制度还规定了董事会秘书的培训、考核与惩戒机制以及相关权利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