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公司章程(2024年8月))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4年8月进行了修订。主要内容包括:
- 第一条 明确了制定章程的目的在于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 第三条 记录了公司于2016年12月16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700,000股,并于2017年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8,677,106.00元。
-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是立足家居装饰复合材料主业,坚持把主业做精做强做大,坚持走自主创新和先进技术应用相结合的发展道路。
- 第十四条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产销塑料制品、装饰纸、装饰板等家居、建筑、装潢材料和配件,以及货物进出口和技术进出口等。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68,677,106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 第四十二条 规定了公司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具体情形。
-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行使包括召集股东大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在内的多项职权。
- 第一百五十一条 规定了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 第一百五十五条 制定了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的利润分配政策,明确了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等。
- 第一百七十八条 规定了公司解散的原因,包括营业期限届满、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公司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