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 审议并批准《总经理中期工作报告》。
- 审议并批准《公司中期发展报告》(其中所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情况为8票同意)。
- 审议并批准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国际会计准则编制的本公司2024年中期财务报告。
- 审议并批准本公司按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规定和香港联合交易所关于业绩披露的有关要求编制的2024年境外中期报告、中期业绩公告,并授权董事会秘书酌情修改和适时发布。
- 审议并批准本公司按照中国有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披露的有关要求,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授权董事会秘书酌情修改和适时发布。
- 审议并批准《关于公司管理层声明书的议案》,并授权任意两位董事签署《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中期财务资料审阅管理层声明书(国际会计报表)》。
-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确认本公司2024年上半年持续性关联交易均按照一般商业原则和相关的协议条款履行,各项关联交易均未超出相关协议约定及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的最高限额;同意本公司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与华电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续签商业保理服务框架协议,与华电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融资租赁服务框架协议之补充协议。本公司与前述三家关联公司签订框架协议或补充协议事项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审议并批准《关于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风险处置预案》。
- 审议并批准《关于与中国华电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 审议并批准《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公司股东大会,并授权董事会秘书适时发出股东大会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