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意见书中指出:
- 浙江东日已取得实施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的必要批准和授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履行了实施本次回购注销事项的必要程序。
- 本次回购注销原因为激励对象离职,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6.50万股,回购价格为3.54元/股,预计注销日期为2024年8月23日。
- 结论意见为公司已就实施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取得了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履行了必要程序,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及注销时间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还需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