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乐鑫科技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乐鑫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该制度旨在规范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提高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最终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得干预选聘过程。
会计师事务所应具备独立主体资格、固定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控制制度等条件。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并监督审计工作开展情况。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可通过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邀请选聘等方式进行。
审计委员会需细化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评价标准,评价要素至少包括审计费用报价、会计师事务所资质条件、执业记录等。审计费用报价的分值权重不超过15%,而质量管理水平的分值权重不低于40%。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一般程序包括审计委员会提出资质条件、会计师事务所提交资料、审计委员会进行资质审查、董事会审议等步骤。受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计业务,不得转包或分包。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在一定条件下需进行轮换。
对于会计师事务所的解聘或改聘,需提前通知原会计师事务所,并允许其陈述意见。审计委员会需对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调查,并在充分判断改聘理由的基础上发表意见。公司还需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的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