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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微电: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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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上海复旦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意见书指出:

  • 本次股东大会于2024年8月19日下午14:00在上海国泰路127号复旦国家大学科技园4号楼会议室召开,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供了网络投票。
  • 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7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明确了会议时间、地点、出席对象、登记方法及审议事项。
  •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共计269,415,3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8932%。
  •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庄启飞、张睿、宋加勒、闫娜、沈磊为第九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及执行董事的议案。
  •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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