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主要内容包括:
- 锦州神工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为有效存续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不存在需要终止的情形。
-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 2024年8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5.0416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56%。
- 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共计295人。
-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归属安排和禁售期等条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但仍需完成内部公示、监事会审核、股东大会审议等后续程序。
- 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 本激励计划旨在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
- 关联董事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已回避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