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晨光新材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8月15日在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向阳路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监事会认为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能全面真实反映公司的经营管理及财务状况。
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专项报告。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并重新论证的议案:同意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并重新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