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制定了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以规范公司重大事项的信息传递和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真实和完整。该制度定义了重大事项为可能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交易量或投资人决策的未公开事件。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子公司高管、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等。报告义务人需在24小时内向证券事务部报告重大事项并在信息披露前保密。重大事项包括会议事项、交易事项、关联交易和其他重大事项如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重要合同签订、重要人事变动等。报告程序包括口头或书面形式报告并由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部判断是否需要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报告制度的人员将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