玲珑轮胎: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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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公司全称为“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Shandong Linglong Tyre Co., Ltd.”。
-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63,502,683元,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 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轮胎制造、销售、橡胶制品制造与销售、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与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珠宝首饰零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等。
- 公司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 公司的经营宗旨是面向全球招聘人才,加强产品研发和品牌建设,采用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不断提高公司的产品档次,使之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成为具有世界一流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的轮胎企业。
- 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轮胎制造、销售、橡胶制品制造与销售、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与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珠宝首饰零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实验分析仪器销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二手车经销、润滑油销售、塑料制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仪器仪表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日用百货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日用品出租、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通讯设备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网络技术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会议及展览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汽车拖车、求援、清障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汽车零配件零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等。
-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1,463,502,683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 公司的发起人持有股权份额如下:玲珑集团有限公司60.42%,英诚贸易有限公司20.14%,机茂有限公司4.77%,颖名有限公司3.78%,丰隆集团有限公司1.89%,宏时投资有限公司1.51%,温州智诚东源投资中心1.11%,苏州元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11%,浙江坤元投资咨询有限公司0.83%,苏州亿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11%,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1.39%,中基兰德(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1.94%。
- 公司的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
-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提案、通知、表决和决议等程序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 公司的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
- 董事会行使多项职权,包括召集股东大会、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决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听取公司总裁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裁的工作等。
- 公司的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 监事会行使多项职权,包括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时进行调查等。
- 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政策、审计制度等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 公司的章程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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