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8月))
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2024年8月制定。主要内容包括:
-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 第二条 公司由宁波容百锂电材料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承继其债权债务,并于2019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 第三条 注册名称为宁波容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全称为Ningbo Ronbay New Energy Technology Co., Ltd.。
- 第四条 公司住所位于浙江省余姚市谭家岭东路39号。
- 第五条 注册资本为483,029,659元人民币。
- 第七条 法定代表人为董事长。
- 第十一条 经营宗旨是采用先进技术提高产品质量,增强国际竞争力。
- 第十二条 经营范围包括锂电池材料、锂电池及配件的研发、制造、加工等。
- 第十七条 发起人包括上海容百新能源投资企业等,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持股比例、出资方式等信息。
- 第十八条 已发行股份总数为483,029,659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 第二十条 公司可通过公开发行股份、非公开发行股份等方式增加资本。
- 第二十二条 在特定情况下,公司可以回购本公司股份。
- 第二十八条 公司依据证券登记机构提供的凭证建立股东名册。
- 第四十条 控股股东对公司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提名应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 第四十六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决定公司经营方针、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等职权。
- 第一百一十五条 设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
- 第一百四十二条 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 第一百五十七条 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样适用于监事。
- 第一百七十六条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建立财务会计制度。
- 第一百八十一条 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股票股利等形式,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
- 第二百一十五条 在特定情形下,公司应当修改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