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能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会议召开符合相关规定。 - 通知和材料已于2024年7月26日提交全体董事和监事。 - 会议于2024年8月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 9位董事全部参与表决。 - 会议由董事长桂思玉先生主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主要内容包括: - 发行证券种类为可转换为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9亿元。 - 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 - 债券期限为6年。 - 票面利率将在发行前确定。 - 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方式。 - 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 - 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 - 设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 赎回条款包括到期赎回和有条件赎回。 - 回售条款包括有条件回售和附加回售。 - 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 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 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 募集资金用途为泉惠石化工业区2×660MW超超临界热电联产项目和福建省仙游木兰抽水蓄能电站项目。 - 评级事项。 - 不提供担保。 - 募集资金将存放于专项账户。 - 发行决议有效期为十二个月。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 -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