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决议公告)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7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报告真实反映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决定不再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拟选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拟以总股本1,262,827,774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合计派发31,570,694.35元(含税),该议案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苏交科国际有限公司以债转股方式向其全资子公司EPTISA增资的议案》,同意苏交科国际以债转股方式向EPTISA增资2,650.00万欧元,全部计入EPTISA资本公积。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大湾区区域研发中心”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5年3月31日。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4年8月16日下午14:30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