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保荐书主要内容如下:
保荐机构声明:招商证券接受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担任其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承诺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勤勉尽责。
发行人基本情况: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从事硬质合金制品、数控刀具等业务,注册资本6,184.9391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肖旭凯。
股权结构:截至2024年3月31日,前十名股东持股比例合计52.46%,其中最大股东鑫凯达持股12.77%,肖旭凯持股5.85%。
财务数据:2024年一季度营业收入17,022.22万元,净利润1,719.08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79,427.06万元,净利润15,790.66万元。
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贷款。
保荐机构承诺:招商证券承诺已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尽职调查,确信发行人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推荐意见:招商证券认为发行人已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规定,推荐其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风险提示:包括技术升级迭代风险、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市场竞争风险等。
发展前景评价:发行人所处行业面临较好发展机遇,具有研发、生产、装备、渠道和市场等竞争优势。
第三方聘请核查:招商证券在项目中未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发行人依法聘请了相关证券服务机构。
推荐意见总结:招商证券认为发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同意保荐其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