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重大诉讼胜诉进展的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惠州春兴精工有限公司在与安东国际有限公司等的股权转让纠纷案中取得进展。公司作为原告,在申请执行阶段已收到被告安东国际部分履行款项共计5,056.38万元,涉及原判决要求的6633万元及利息。案件尚未完全执行完毕,后续执行结果及对公司利润的具体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此前,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股权转让意向性协议》于2020年12月21日解除,并要求安东国际及相关方返还资金及赔偿损失。安东国际的上诉被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维持原判。公司将继续关注案件进展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