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汇鸿集团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意见书确认,汇鸿集团此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于2024年7月25日在南京市白下路91号汇鸿大厦26楼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选举贾国荣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为0名,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98名,所持表决权股份数共计1,514,377,582股。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