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
江苏神马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布了其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修订稿摘要。主要内容包括:
该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旨在建立与完善核心员工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
参与对象为对公司整体业绩和中长期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和影响的公司监事、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总人数不超过30人,不包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公司不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
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A股普通股股票,合计不超过55.00万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0.13%。
计划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53.95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元,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以实际募资总额为准。
计划设置了预留份额,占总份额的20%,用于满足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及不断吸引和保留核心人才。
计划的存续期为72个月,自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股票分三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首次授予部分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36个月、48个月、60个月。
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计划的管理方式为公司自行管理,设立管理委员会负责日常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表决权及权益处置等工作。
计划的会计处理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进行,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计划的实施将有效激发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但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的影响程度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