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金杨股份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议于2024年7月22日下午15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由董事长杨建林主持。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0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53,888,1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3536%。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选举产生了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以及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