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摘要如下:
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59,812,332股剔除已回购股份27,296,071股后的732,516,26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人民币现金红利0.8元(含税),实际现金分红总额为58,601,300.8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每10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0,即58,601,300.88元÷759,812,332×10=0.771260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格-0.0771260元/股。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7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7月30日。
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7月2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本次分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7月3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将作相应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实施调整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咨询信息:地址:宜兴市高塍镇赛特大道25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系人:夏淑芬,电话:0510-88560335,传真:0510-87061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