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能股份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旨在加强股份管理,规范股份转让行为。管理办法规定了股份转让的限制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在公司股票上市交易首年内、离职后半年内、公司或个人涉及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调查或处罚期间、涉及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等情况下禁止转让股份。每年通过各种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但不超过1000股的可一次性转让。管理办法还明确了在特定期间内禁止买卖公司股票,如财报发布前的敏感期,以及对短线交易的限制和违规交易的处理措施。此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遵守申报及信息披露规定,包括买卖计划的提前通知、个人信息的申报、减持计划的披露等,并对违反规定的法律责任进行了说明。管理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范性文件有冲突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