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就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及授予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根据意见,龙星化工于2024年6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多项议案,包括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及激励对象名单等。监事会认为激励计划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有利于建立长效激励机制。激励对象名单于2024年6月25日至7月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内部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2024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及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4年7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鉴于一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认购,调整了激励对象名单,实际授予对象调整为116人,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1,258万股,确定授予日为2024年7月15日。同日,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也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授予事项已取得必要授权和批准,调整内容符合相关规定,授予日的确定及授予对象、数量、价格均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此外,公司和激励对象均需满足特定条件才能进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