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烽火电子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强化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角色。根据该制度,独立董事需独立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需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权益。公司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由全体独立董事参加的专门会议,会议通知需提前3日发出,特殊情况除外。会议由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且过半数独立董事可推举召集人。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决议需过半数独立董事同意。独立董事可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并表决,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会议讨论内容包括关联交易、承诺变更、收购决策等,且独立董事在行使特定职权前需经专门会议审议。会议记录需载明独立董事意见,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至少十年。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和支持,确保其职责履行。独立董事需向年度股东大会提交述职报告,其中包含专门会议工作情况。此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