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宣布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具体如下:
- 每股现金红利:A股每股0.222元
- 分配对象:截至2024年7月1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 分配方案:基于总股本235,520,000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22元,总计派发52,285,440.00元
- 相关日期: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7月11日,除权(息)日与现金红利发放日均为2024年7月12日
- 实施办法: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已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在红利发放日领取,未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
- 自行发放对象:浙江鼎龙新材料有限公司、杭州鼎越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 扣税说明: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的股息红利根据持股期限不同,适用不同的税率;QFII股东按10%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香港联交所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中国注册的居民企业法人股东自行缴纳所得税;其他股东自行缴纳所得税
- 咨询方式:股东可通过联系证券投资部(电话:0571-86970361)咨询权益分派相关事宜
公告发布日期为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