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在2024年7月3日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由副董事长许军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出席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4人,代表股份238,484,77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5.8735%。中小股东12人出席,代表股份10,288,630股,占总股份的1.9791%。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获得99.9329%的赞成票,作为特别决议案,得到了三分之二以上股东的支持。
关于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获得99.9421%的赞成票。
关于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薪酬的议案,同样获得99.9421%的赞成票。
选举王志华、朱广宇、陈海容、许军、龙起龙为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每位候选人均获得了超过99.7956%的赞成票。
选举梁宇、张保国、徐翔、卢国桢为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中卢国桢女士获得了95.2618%的中小股东支持。
选举欧卢建、朱月华为第十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两人均获得了99.7956%的赞成票。
关于继续接受第一大股东茂名港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借款合计6500万元人民币的关联交易议案,获得99.4969%的赞成票,关联股东茂名港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新增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估额度的议案,获得99.8159%的赞成票,关联股东茂名港集团有限公司同样回避表决。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的叶才勇、李正刚律师出席了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均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