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宣布了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计划。根据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决定以现有总股本2,066,602,352股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1.80元人民币现金股利(含税)。此次权益分派涉及的现金股利总额为371,988,423.36元,剩余未分配利润6,294,413,628.21元将留待后续年度分配。权益分派不包括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对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实际派发1.62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持有上述股份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股权登记日定于2024年7月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7月9日。所有登记在册的股东将作为权益分派对象。现金红利将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并于2024年7月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特别指出,鲁能集团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将由公司自行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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