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以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为苏州瑞玛精密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调整及部分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意见书详细记录了自2021年11月14日至2024年6月25日期间,公司为实施此激励计划所经历的多次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决议,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情况,包括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审议、激励对象名单的确定与公示、相关议案的表决与授权、行权条件成就的审议、股票期权的首次与预留授予、以及因激励对象离职导致的部分期权注销等关键步骤。此外,意见书还提及了因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而对行权价格所做的相应调整计算,确保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符合规定。所有决策过程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且公司已按要求进行信息披露。律师事务所基于核查确认公司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认为整个调整与注销过程合法合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