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之法律意见书)
浙江伟明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公司于2023年6月9日的股东大会批准了激励计划,并于2024年6月18日的董事会会议上,关联董事回避后,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符合条件的159名激励对象办理4,172,000股的解除限售手续。此决议也得到了监事会的审议通过。解除限售的条件包括公司层面未发生特定负面情形、激励对象个人未发生违规情况、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2.5%)以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合格。所有条件均已被满足,故本次解除限售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及公司激励计划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