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情形的说明)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宣布,关于公司计划收购Source Photonics Holdings(Cayman) Limited控制权的交易(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相关主体没有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的情况。这意味着,涉及本次重组的所有相关方没有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侦查,且过去36个月内未因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因此,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可以继续进行,不受上述监管指引第十二条的限制。该说明日期为2024年6月24日。
